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区面向社会招聘部分事业编制中小学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专任教师70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聘寒亭一中职位的需具有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其他职位的需具有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本科生须为寒亭户籍或寒亭生源。
4、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寒亭区201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汇总表》)。
6、定向招聘职位面向寒亭区(或生源地是寒亭区的)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合同到期的)可以应聘定向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应聘定向职位,2009年(含)以前签约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不能应聘定向职位。
符合条件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可以应聘定向职位或非定向职位,但是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